天津中南字号核名流程绿色通道202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人签字、盖章;内含委托书);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
(2)人(股东)的明(自然人为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若为外文,应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四、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注册地工商局出具、注册地工商局盖章);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
(2)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企业盖章);
(3)人(股东)的明(自然人为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工商局核名,申请企业名称结构,一、区划。1、企业名称中的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区划的名称或地名,2、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区划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1、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3、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区划,3、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字样,二、字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人的姓名作字号。三、行业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
五、企业名称申请登记的原则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有损于、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或者误解的;
3、外国(地区)名称、国际名称;
4、政名称、政军名称、群众名称、团体名称及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工商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管理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管理核准登记。
为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切实名称核准工作效率,总局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对依法需经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实行全程电子化办理(以下称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简称全程电子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主要内容做法。实行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主要是充分运用工商系统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各地企业登记的作用,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业务主要由申请人网上申请、到总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核准通知书”的工作模式,改变为主要由申请人网上申请、在当地企业登记“核准通知书”的工作模式,主要做法是申请人通过工商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请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注册系统)办理需经总局核准的新设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以下简称预先核准)业务。
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区划,如北京***四川火锅有限公司、北京***韩国烧烤有限公司,“四川火锅”、“韩国烧烤”字词均视为企业的经营特点。4、企业名称不应当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四、组织形式依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它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478375047